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18.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。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。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,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。因此,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,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,视自然为神,进而根本不信神。所以,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,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,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,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,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。在来世,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,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,并承认主(AC 2049, 2595, 2598, 2600-2601, 2603, 2861 [原文2661], 2863, 3263)。
9193.“那人必要灭绝”表被逐出。这从“灭绝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灭绝”当论及那些处于邪恶所生虚假的敬拜之人时,是指被逐出,也就是从教会被逐出。将这些虚假从教会逐出,从而把它们根除,由“灭绝”来表示,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:
有些匪类从你们中间出来,催促本城的居民,说,我们去侍奉你们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。若果然是真,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你们中间,你必要用剑刃击杀那城里的居民,把城里所有的,连牲畜都用剑刃灭绝。你从那城里所夺的一切都要一起带到街道中间,用火将城和其内所夺一切,整个城都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焚烧,那城就永为荒堆,不可再建造。那当灭绝的物连一点都不可粘你的手。(申命记13:12-17)
“灭绝的物”就表示邪恶所生的虚假,这一点从这些经文在内义上的细节明显看出来。“要被灭绝的城”是指教义,在此是指虚假教义(参看2712, 2943, 3216节);“要击杀人和牲畜所用的剑刃”是指与邪恶所生的虚假争战并摧毁它的真理(2799, 4499, 7102, 8294节);“所夺之物要被一起带到中间的街道”是指教义的真理,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教义的虚假(2336节);“要将所夺之物与城一起焚烧的火”是指自我之爱的邪恶(1297, 2446, 5071, 5215, 6314, 6832, 7324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这种“灭绝”表示从教会逐出并根除。因此,经上还吩咐说,迦南地的列族要被“灭绝”(申命记7:2, 24-26)。因为这些民族以前曾在那地建立教会,这也为何他们有祭坛,还献祭(3686, 4447, 4454, 4516, 4517, 5136, 6306, 6516, 8054节)。但当他们将代表性敬拜,就是古教会的敬拜,转变为偶像崇拜,并由此歪曲真理、玷污良善(8317节)时,经上命令不仅人,而且连城和城里所有的都要灭绝。
发出这命令的原因是,那里的一切都代表邪恶所生的虚假。城本身代表实际的虚假教义;牲畜代表邪恶的情感;金银代表他们的邪恶和虚假;其它一切事物也一样。古教会敬拜的主要特征就是以一个人的形式敬拜神,也就是敬拜主。但当他们从良善转向邪恶时,就开始敬拜用来代表祂的实际物体,如日月星辰,以及亚舍拉(groves),柱子和各种偶像形式的神。因此,他们敬拜脱离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,如当内在人被关闭时的情形。关闭内在人的,是邪恶的生活;因为主通过良善流入,并打开内在人;因此,关闭这内在人的,是邪恶。一旦内在人被关闭,真理就转变为虚假;它们保留下来,也只是服务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。内在敬拜主要在于承认主是独一神,承认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祂,或说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源头。在教会中,那些不承认祂的人不可能处于良善,因而也不可能处于真理;承认祂的人是那些拥有真理,同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,而不是那些过着邪恶生活的人(8878节)。承认并敬拜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,也就是过一种信与仁的生活(参看8252-8257节)。信之生活在于出于顺服遵行诫命,仁之生活在于出于爱遵行诫命。
1409.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,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,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(665, 920, 1361节)清楚看出来。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,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。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,以及肉体事物(无论从哪个方面说,它们都是感官对象)为死物。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、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,所以每当看见它们,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,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,而不是思想它们。事实上,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,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。对他们来说,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。
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,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,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。在古教会,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,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,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。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,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,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,敬拜它们,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,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。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,该教会始于亚伯兰,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。由此可知,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,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。
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,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,也就是说,亚伯兰、以撒和雅各的行为,以及后来摩西、士师或审判官、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。如前所述(1402节),在圣言中,“亚伯兰”代表主,并因代表主,也代表属天人;“以撒”同样代表主,并由此代表属灵人;“雅各”也代表主,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。
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: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,根本不用考虑,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。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,无论他们是哪种人,都代表主的王权;所有祭司,无论他们是哪种人,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。因此,无论坏人、好人,都能代表主,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,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(665, 1361节),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。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;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,所以可推知,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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